潍坊高新区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2名!

  根据国企业务板块拓展和经营发展需要,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2名,其中,潍坊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5名,潍坊高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名。

  (一)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拥有非常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;德才兼备,吃苦耐劳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
  (二)熟悉资产运营、战略规划、财务审计、投资融资、工程管理、工程建设价格等工作,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,可以胜任招聘岗位工作。

  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8日—5月10日(截至17:00),登录报名网站()进行报名。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,于2023年5月9日—5月11日(截至11:00),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初试考务费40元,逾期未缴费的,视作放弃。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。

  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,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,对应聘人员业务能力、从业经验、综合素养及岗位匹配度等做全面考查。考试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,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,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,可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。

  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:①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(登录报名网站打印);②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,准考证,相关工作经历证明;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  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,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结果为准。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对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入围复试的人员,收取考务费70元。

  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范围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,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  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与企业签订《劳动合同》。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解除《劳动合同》。

  有关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等事宜,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。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,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,保持通讯畅通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,自行负责。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将按规定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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