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度矿业配备质量奖申报

  依据《绿色矿山科技奖办理办法(2021)修订》(简称“办理办法”)的规则,现将2021年度矿业配备质量奖 (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)的申报和引荐作业有关事宜告诉如下:

  环绕油气、煤炭、黑色金属、有色金属、稀有及贵金属、化工、非金属等矿业,供给矿产资源勘查与测绘、资源开发(含矿藏加工)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、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、清洁出产、矿山安全与应急办理、矿山智能化等配备出产制作企业均可安排申报。

  (1)2021年度矿业配备质量奖申报书(以下简称“申报书”)应按办理办法的要求仔细填写,凡申报矿业配备质量奖的单位,应具有办理办法规则的相应条件,依据相关要求供给各种申报资料。

  (2)矿业配备质量奖设金奖、银奖两类,有关要求见办理办法,金奖原则不超越总获奖数的30%。

  各出产企业可直接申报,亦可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、全国性专业协会(学会)、省级行业协会(学会)、公司集团、闻名配备展览安排机构引荐申报。引荐单位应对申报资料仔细核实并填写引荐定见。

  1.矿业配备质量奖的申报,有必要一起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附件资料。各类申报书需依据相关要求照实、仔细填写。

  各申报和引荐单位请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邮递或送达申报资料接收单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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